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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補充招聘森林草原防滅火專業(yè)撲火隊員的公告
時間:2023-08-22 13:50 來源:龍陵縣人民政府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補充招聘森林草原防滅火專業(yè)撲火隊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6月8日發(fā)布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草原防滅火專業(yè)撲火隊員公告未招足相關人員,現補充發(fā)布招聘公告,繼續(x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森林草原防滅火專業(yè)撲火隊員13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用人標準?/span>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黨紀國法,熱愛林草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場堅定,思想覺悟高。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有良好品行。
(三)龍陵縣戶籍,年齡18—35周歲,退伍軍人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
(四)具有高中(中專、職高)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初中及以上。
(五)身高1.65米以上,體重BMI值(計算方式:BMI=體重(kg)÷身高(m)2)在18.5~27.9之間。
(六)限男性,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裸眼視力不低于4.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七)優(yōu)先聘用條件:1.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退伍軍人;2.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高學歷畢業(yè)生;3.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持有B1以上駕照且駕駛技術過硬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名、錄用:1.刑滿釋放或在刑事處罰期內的人員;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3.被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辭退、開除的人員;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吸毒史等行為的人員;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6.患有傳染性疾病、神經系統(tǒng)疾病、心臟疾病、器質性精神病等疾病的人員;7.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3年8月21日在龍陵縣人民政府網、龍陵林草微信公眾號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防火監(jiān)測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需提供該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填寫報名表。
4.報名要求:報名時交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近3個月內照)。報名時需由本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報名,不允許代辦報名。
(三)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身高、體重、紋身、耳眼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應聘條件者,準予進行后續(xù)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體能測試
項目 |
合格標準 |
分值 |
計分方式 |
總分數 |
1000米跑 |
≦5'30" |
40 |
單項得分=(參加測試總人數-個人名次+1)÷參加測試總人數 |
三項計分之和 |
10米×4往返跑 |
≦15"00 |
30 |
||
引體向上 |
≧5個 |
30 |
體能測試合格者,準予進入后續(xù)程序。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參加體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超過招錄人數2倍時,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如參加體能測試合格人數超過招錄人數2倍時,按招錄人數1:2的比例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擇優(yōu)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測試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緒控制能力等。面試合格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面試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由應聘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并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國家《消防員招錄體檢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增加吸毒尿檢,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組織到縣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出來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留存,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經體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合格人員,在龍陵縣人民政府網、龍陵林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如擬聘用人選在公示階段發(fā)現有不合格情況,或自動退出,則在體能測試合格者中按體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
四、待遇
(一)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后簽訂勞動合同,第一次合同終止日期與現在職撲火隊員同步,之后的合同期限3年一簽訂。
(二)正式聘用后的專業(yè)撲火隊員工資為3600元/月/人(含個人及單位繳納的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公務出差按有關規(guī)定報銷差旅費。
(三)正式聘用的森林防火專業(yè)撲火隊員每年進行1次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給予獎勵600元/人,且每年晉升一個級別,增加級別工資50元/月。
(四)依法統(tǒng)一辦理“三險一金”,由聘用單位負責交納依法應承擔部分,隊員個人承擔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三險一金”包括: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統(tǒng)一為隊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六)食宿安排:隊伍實行統(tǒng)一集中食宿,住宿由用人單位統(tǒng)一安排,伙食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五、紀律和要求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紀律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未盡事宜由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晏老師 羅老師 0875—6121717
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林業(yè)和草原局紀檢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電話:0875-6129050
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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